六大误区:“青春损失费“赔偿误区
有女性当事人认为,在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按照我国婚姻法规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只有存在家庭,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受害方赔偿。院关于婚姻案件的问答中,也明确指出,女方要求“青春损失费”是于法无据的。
九大误区:离婚了就别来找我。
婚姻当事人在法庭上对薄公堂后,往往会有一种报复心理,一方在取得小孩抚养权后,常常拒方探望小孩,这就侵犯了对方的探望权,受害方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判决支持,并可应一方的要求强制执行。
七大误区:“我不同意离就别想离”。
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就不会判决离婚;事实上,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因此,一旦对方已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另一方应积极备应诉,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不可抱着不同意离法院就不会判离的侥幸心理,从而忽略了维护自己权益必要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