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离婚律师免费法律咨询天津*代理离婚律师天津着名离婚律师天津专打离婚官司律师天津越秀区离婚律师天津办理离婚律师天津离婚法律咨询天津市离婚律师 问题咨询: 我与张某于2002年登记结婚,可能是因为婚前缺乏了解,感情一直不是很好,经常因小事吵架,今年初开始我已经搬回娘家住了。前几个月张某的父亲去世,在定海城区留下一套90平米的房子,张某还有一个哥哥,兄弟二人一直未办理分割那套房子的手续。现在我想离婚,请问刘律师:对那套房子我是否享有一定的权利,现在起诉离婚可以提出来要求分割吗? 律师回答: 首先,根据《婚姻法》*17条、*18条之规定,继承所得的财产,如被继承人未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张某父亲未留遗嘱明示该房产只归张某本人,且该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该房屋的二分之一 (张某哥哥享有另二分之一的继承权)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现在的问题在于该房产在被继承人去世后一直未进行分割,那么方女士能否在离婚诉讼中主张要求分得该房产的部分权利呢?对此《较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15条有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综上所述,方女士对该房屋享有部分权利无疑,但如在本次离婚诉讼中提出要求实现权利的主张法院不会支持,只有等该房屋实际分割之后再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如果您有任何的意向或者疑问,您可以联系我们,我们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天津离婚律师免费法律咨询天津*代理离婚律师天津着名离婚律师天津专打离婚官司律师天津越秀区离婚律师天津办理离婚律师天津离婚法律咨询天津市离婚律师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律所简介: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简称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化法律服务机构,总部设在中国北京,盈科律师事务北京总部所近1000名员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商务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 天津分所将秉承总部诚信、**、合作、责任的理念,遵循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上下同心,盈科而进,力求在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的同时,以天津为中心,与华南区其他分所一道,共同打造珠三角地区服务一体化的法律服务体系。 律所地址:天津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8层(地铁五号线:五羊邨站C出口。公交:南方报社站。)